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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国际法教师

Monty Silley

中欧法学院欧方执行院长


Ronald “Monty” Silley,中欧法学院欧方执行院长。Monty Silley以优异的成绩获得了英属哥伦比亚大学的学士学位、凯斯西储大学的博士学位。同时,他还完成了法与经济学的欧洲硕士课程,拥有汉堡大学的法学硕士学位、博洛尼亚大学的硕士学位、鹿特丹伊拉斯姆斯大学的法学硕士学位。他曾在佛罗里达州第四地区上诉法院和纽约州司法部实习,专业经验丰富。在往年的工作经历中,他主要处理公司法和商法相关事务。在华尔街工作期间,他处理过许多备受瞩目的合同、证券和白领刑事诉讼案件。 他还曾担任过一家领头时装公司的资深法律顾问,也为许多刚起步的创业公司提供过咨询服务。在学术方面,他曾在汉堡法学院,汉堡大学,汉堡商学院,柏林洪堡大学等教授法学课程。他还曾担任过汉堡法学院的外国教学项目的主任。他编辑过许多法律期刊,目前是斯坦福大学法学院的中国指导案例项目的编辑。他是欧洲法学院和皇家艺术学会的会员,也被认为是研究反腐败以及替代争议解决的专家。他获得了纽约州律师协会的执业资格,也拥有加拿大法律协会联合会的资格证书,是一名经过认证了的调解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