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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欧洲-国际法学硕士项目选修课方案

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127名修读欧洲-国际法学硕士项目课程的学生可申请赴欧洲合伙人院校参加为期3周至一学期的选修课学习,具体包括99名2018级双硕士、28名2019级欧洲-国际法学硕士单项学生。86.61%的学生可以申请这110个赴欧学习选修课的机会。

选修课的具体安排如下:

地点

名额

学习期限

时间

Europa-Kolleg Hamburg, Germany

德国汉堡欧洲学院

10

2月

2020年3月31日到5月31日

Maastricht University, the Netherlands

荷兰马斯特里赫特大学

13

2.5月

2020年4月8日至6月13日

Lund University, Sweden

瑞典隆德大学

6

1月

2020年5月1日至6月6日

Vienna University of Economics and Business, Austria

奥地利维也纳经济管理大学

6

一学期

2020年3月-6月

KU Leuven, Belgium

比利时鲁汶大学

15

一学期

2020年2月10日至7月3日

Jagiellonian University, Poland

波兰克拉科夫雅盖隆大学

15

一学期

2020年2月至7月

University of Strasbourg, France

法国斯特拉斯堡大学

20

3-4周

2020年5月3日开始

Autonomous University of Madrid, Spain

西班牙马德里自治大学

25

3-4周

2020年5月17日至6月1日

CESL, Beijing

中欧法学院

不限

4周

2020年4月6日至5月1日

参加马德里自治大学或者斯特拉斯堡大学选修课的同学,可以申请在课程结束后,自费承担所有费用(包括住宿费),进行为期一周的研究学习。合伙院校将为学生提供图书馆资源。

点击查看详细方案 (CESL 2020 MEIL Elective Courses_students)。比利时鲁汶大学、奥地利维也纳经济管理大学以及波兰克拉科夫雅盖隆大学根据已经发布的方案执行。

请同学们在2019年12月23日14:00之前把签字版选择声明 MEIL_Elective_Statement_2020.doc提交教务办公室(国交A410)。一旦提交,不得更改。选择在北京上选修课的同学,同样需要提交申请。教务办公室将按照欧洲-国际法学硕士课程截止到2019年12月20日的平均成绩排名,结合学生的选择意愿对各线路名额进行确定。分配的原则是,排名在前,志愿优先。平均分计算公式为:设单科课程成绩为a,单科学分为b,则平均分=(a1b1+ a2b2+••••••+anbn)÷(b1+ b2+••••••+ bn)。部分线路的特别要求请查看详细方案。另外,根据《“欧洲-国际法学硕士”招生简章(2019级中国申请人专用)》,双硕士在申请上优先于单项中国申请人。

选择斯特拉斯堡大学或者马德里自治大学选修课的同学如申请延期一周,应在选择声明中列明,以便申请相应期间的邀请函。

中欧法学院将从北京委派带队老师陪同学生赴马德里自治大学或者斯特拉斯堡大学进行选修课学习。

中欧法学院保留修改、调整上述方案的权利。

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

北京,2019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