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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第2期交叉法学学园活动简报(总第14期)

2019年3月21日下午,2019年第2期交叉法学学园在中国政法大学国际交流中心第二会议室举行。研讨会分为上下半场,分别对两个主题进行了研讨。来自中欧法学院、比较法学院的硕士、博士研究生以及教师共十余人参与了活动。

上半场,硕士生武子煜作了“欧盟基本权利保护与相互信任原则的冲突与解决”的主题报告,博士研究生陈鲁夏担任评议人。在报告的第一部分,武子煜对欧盟法的基本框架和重要原则进行背景性介绍,并梳理了报告涉及的重要概念与理论。她指出,相互信任原则和基本权利保护都是欧盟基本法之下的基础性原则,二者在自由、安全与司法领域(the area of freedom, security and justice)中却产生了频繁而尖锐的冲突,若相互信任原则对基本权利造成的威胁和侵害不被重视,将有违欧盟自身和各成员国的根本价值和公共秩序,而一味地强调基本权利保护,使得相互信任原则在欧盟的政策领域中不断退让,又会导致欧盟自身的发展停滞甚至倒退。因此,调和二者间的矛盾,缓解它们之间的尖锐冲突是欧盟长久以来推进自由、安全与司法领域建设必须要面临的挑战。报告的第二部分主要通过欧洲法院和欧洲人权法院的现有判例,揭示基本权利保护与相互信任原则在欧盟法体系内产生冲突的原因及表现。她认为,二者的冲突集中体现在“不受非人道或有辱人格待遇权”、“庇护权”、“人身自由权”、“获得公平审判权”和“个人数据权”方面,进而分析了欧洲法院2016年在Aranyosi案中改变相对信任原则绝对性的判决,指出判决的不足,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未来可行的冲突解决方案。

陈鲁夏在评议中表示,报告对研究命题作了比较详尽细致的分析,但在基本权利保护与相互信任原则的关系阐释部分还需拓展研究的理论深度,她建议应从人权与主权的关系角度,以及欧盟的性质、欧盟与成员国之间的关系角度另辟蹊径,从欧盟各国大致一致的人权观出发,分析冲突形成的原因。评议过后,与会人纷纷加入自由讨论,郑永流教授直指报告人研究的不足之处,认为该研究主要讨论的是相互信任原则对基本权利的侵害,没有充分体现“冲突”的主题。博士研究生叶会成指出一些研究的规范性问题,令在场即将参加论文答辩的毕业生受益匪浅。

简短茶歇后,活动进入下半场。硕士研究生贾潇勇以自己的硕士论文“论行政机关对违反行政协议的诉讼”为题作报告,博士研究生叶会成对报告作评议。

报告第一部分阐述了在行政协议纠纷中行政机关享有何种救济途径并进行了逐一分析;第二部分介绍了德国、法国和我国台湾地区以及英国与美国的情况;第三部分报告人提出了文章观点,即行政机关应通过提起行政诉讼进行救济,并对这一观点进行了论证;第四部分对行政机关提起行政诉讼制度进行了构建。叶会成在评议时指出,文章的题目不够明确,建议改为“论行政机关对违反行政协议的行政诉讼”,同时文章论证部分的说服力不足,应进行补充修改,同时对细节上的问题如脚注格式等给出了具体修改建议。

在自由讨论部分,大家对文章的结构以及如何充分论证提出了建议,最后,郑永流教授对报告的文章给出了总结建议。第一,修改文章地题目使之更加明确;第二,修改域外经验部分的章节标题并论述为何进行域外经验借鉴;第三,在论证部分应从理论准备和现实需求两个方面进行充分论证。

至此,2019年第2期交叉法学学园活动圆满结束。下一次活动将在2019年4月4日(周四)下午2:00-4:30举行。